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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县城体校的选拔

    秋去冬来,转眼又是一年。

    承风十一岁那年冬天,县城体校来各乡镇小学选拔体育苗子的消息,像一阵风一样刮遍了安定区的每一个角落。

    消息是张老师带来的。那天下午最后一节是体育课,张老师把承风单独叫到一边,蹲下来看着他的眼睛说:“承风,县体校下周来咱们区选拔,各小学都会推荐学生去参加测试。我跟校长商量过了,咱们学校推荐你去。”

    承风眨了眨眼:“体校?”

    “对,就是你一直想去的那个体校。”张老师拍了拍他的肩膀,“别紧张,正常发挥就行,你是咱们学校最好的球员。”

    消息传回家里,奶奶高兴得合不拢嘴,逢人就说我家孙子要去县里参加选拔了。刘桂兰嘴上没说什么,但当天晚上就给承风蒸了一锅白面馒头,还炒了一盘鸡蛋,这在平时是过年才有的待遇。

    承德厚把承风叫到跟前,递给他一样东西。

    那是一双旧护膝,灰色的,边角已经磨得起了毛,但洗得很干净。

    “这是我年轻时候在工地上戴的护膝,”承德厚说,“你拿去用,膝盖磕了碰了能挡一挡。”

    承风接过护膝,在自己膝盖上比了比,大了不少,但可以系紧一些。他知道,爷爷能拿出来的,已经是最好的了。

    选拔那天,天还没亮,刘桂兰就起来了。

    她给承风煮了一碗面,卧了两个荷包蛋,然后坐在旁边看着他吃。承风吃得很慢,不是因为不饿,而是因为紧张。他知道这次选拔意味着什么——如果选上了,他就能去县城读书,接受专业的篮球训练;如果没选上,他就得回到那个土操场上,继续一个人孤独地练习。

    “妈,你说我能选上吗?”承风抬起头问。

    刘桂兰沉默了一下,然后伸手把儿子嘴角的面汤擦掉,说了一句让承风记了一辈子的话。

    “不管选不选得上,你都是妈的骄傲。”

    承风低下头,把那碗面吃得干干净净,连汤都没剩。

    王大叔的三轮车在门口等着了,承风背着一个旧书包,里面装着篮球和爷爷的护膝,翻身上了车斗。三轮车突突突地发动起来,刘桂兰站在院门口,一直看着车子消失在土路的尽头,才转身回去。

    县城体校的选拔场地设在县体育馆——那是承风见过的最大的室内场馆,木地板的篮球场,四周有看台,头顶上是密密麻麻的灯光,把整个场馆照得亮如白昼。

    来参加选拔的孩子有六十多个,都是从各个乡镇小学推荐上来的。承风站在队伍里,打量着周围的人。大多数孩子跟他一样,穿着朴素,神情紧张,但也有几个穿着专业篮球鞋和运动服的孩子,一看就是县城里的,装备好得让承风多看了几眼。

    测试分四项:立定跳远、折返跑、一分钟投篮,以及实战对抗。

    立定跳远,承风跳了两米一三,在同龄人中排第三。

    折返跑,承风跑了第一名,比第二名快了将近半秒。

    一分钟投篮,承风在罚球线位置投进了十一个,排第二。

    前三个项目下来,承风的综合成绩排在前面,但真正让所有人眼前一亮的,是最后一项实战对抗。

    六十多个孩子被分成八组,每组打一场十分钟的比赛,教练在场边观察打分。承风被分在第三组,对手是县城西关小学的校队,一个个子高、装备好,一看就是常年训练的。

    比赛开始前,对手队伍里一个穿着红色耐克球鞋的男孩走到承风面前,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嘴角微微上挑。那目光里有好奇,有优越感,还有一种居高临下的审视,像是在看一件不知道该怎么分类的东西。

    承风没理他,蹲下系紧了爷爷给的护膝,然后把球衣下摆塞进裤腰里,站到了场上。

    裁判哨响,比赛开始。

    对手先发球,那个红鞋男孩控球,动作流畅而自信,一看就是接受过正规训练的。他运球过半场,面对承风的防守,做了一个胯下变向,想从他右侧突破。

    承风没吃晃。

    他那两年的土操场训练赋予了他一种特殊的防守直觉。土操场地不平,球经常弹歪,防守时必须时刻判断球的轨迹变化,这让他的反应速度和预判能力远超常人。红鞋男孩的变向虽然漂亮,但在承风眼里,他的重心移动有一个极其细微的延迟——从胯下到突破,大概有零点几秒的节奏停顿。

    就是这零点几秒。

    承风的右手像一条蛇一样探出去,精准地捅掉了红鞋男孩手中的球。然后他以惊人的爆发力启动,两步就追上了滚向边线的球,转身就是一条龙快攻。

    全场安静了一瞬。

    所有人看着那个穿着补丁裤子、膝盖上绑着灰色旧护膝的农村男孩,像一阵风一样掠过球场,在无人防守的情况下跳起上篮。他的身体在空中伸展,像一张拉满的弓,球从指尖拨出,轻轻擦过篮板,落入篮筐。

    球落地的声音,在安静的体育馆里格外清脆。

    场边,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坐直了身体,眼睛亮了一下。

    他是县体校的篮球总教练,姓马,叫马国良,四十出头,曾是省青年队的球员,后来因伤退役,回到老家当了一名基层教练。他在这个位置上干了快二十年,见过无数孩子来来去去,但刚才那一瞬间,他看到了某种不一样的东西。

    不是技术,不是身体素质,而是那种气质——那种在球场上无所畏惧、敢打敢拼的精气神。

    比赛继续进行。

    承风像是换了一个人,在球场上不知疲倦地奔跑、拼抢、防守。他的得分手段不多,就是快攻和篮下投篮,但他的防守和拼抢让对手苦不堪言。他一共抢了五个前场篮板,其中有三个是在对方中锋头顶上摘下来的——他比那个中锋矮了将近一个头,但他的弹跳和拼抢时机的把握,弥补了身高的差距。

    十分钟的比赛结束,承风所在的队伍赢了八分。

    他一个人得了六分,抢了九个篮板,还有三次抢断。数据不算惊人,但他在场上的存在感,让所有人都无法忽视。

    红鞋男孩在比赛结束后走过来,表情复杂地看着承风,半天憋出一句话:“你叫什么名字?”

    “承风。”

    “承风,”红鞋男孩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像是在记住什么,“我叫林远舟。以后有机会再打。”

    承风点了点头,没有多说什么。

    选拔结束后,所有孩子在场地中央集合,等待结果。马国良拿着一个文件夹走到前面,清了清嗓子,念出了通过初选的孩子名单。

    “李小龙,北关小学。张昊,东关小学。林远舟,西关小学……”

    一个名字接一个名字念过去,承风的手心全是汗。

    “承风,李家堡小学。”

    承风的身体猛地一震,他闭上眼睛,深深地呼出一口气,像是要把这一年多来所有的紧张、忐忑和不安全都呼出去。然后他睁开眼睛,嘴角慢慢弯起来,弯成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他做到了。

    回家的三轮车上,承风靠着车斗,看着头顶灰蒙蒙的天,胸腔里像是装了一团火,烧得他整个人都在发烫。他想大声喊出来,想把这份喜悦分享给全世界,但他只是紧紧抱着怀里的篮球,一遍又一遍地默念着一个名字。

    妈妈。爷爷。奶奶。爸爸。

    我选上了。

    回到村里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承风从三轮车上跳下来,三步并作两步地冲进院子,刚要开口喊,就看到了一个让他心疼的画面。

    刘桂兰正蹲在院子里的水龙头旁边洗衣服,她的腰弯得很低,两只手在搓衣板上用力地搓着,指关节粗大,手背上全是冻疮。她的头发有些乱了,几缕白发从额前垂下来,在晚风中轻轻晃动。

    “妈!”承风喊了一声,声音有些发哽。

    刘桂兰抬起头,看到儿子的表情,什么都明白了。她没有站起来,就那么蹲着,把手在围裙上擦了擦,眼眶一红,笑了。

    “选上了?”

    承风使劲点头,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

    刘桂兰站起身,走过来,用那双粗糙的、冰冷的手捧住儿子的脸,拇指擦去他脸上的泪痕,轻声说:“好,好啊。”

    承德厚从屋里拄着拐杖出来,听到消息,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嗯了一声,然后转身回了屋。但承风看到,爷爷转身的时候,用手背在眼睛上飞快地抹了一下。

    那天晚上,刘桂兰破天荒地杀了一只鸡。

    一家人围坐在炕桌前,昏黄的灯光把每个人的脸照得暖融融的。承风夹了一块鸡腿放到奶奶碗里,又夹了一块放到爷爷碗里,最后夹了一块给母亲。

    “你自己吃,”刘桂兰想把鸡腿夹回去,“你正长身体呢。”

    “我以后天天都能吃好的,”承风把鸡腿按住,“等我去县城了,你们在家也要吃好。”

    屋子里安静了一瞬,然后奶奶开始抹眼泪,边抹边说:“这孩子,这说的什么话,又不是不回来了。”

    承德厚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难得地多说了几句:“去了县城,要听教练的话,要好好读书。球要打好,人也要做好。咱们承家的人,走到哪儿都不能让人瞧不起。”

    承风认真地听着,一个字一个字地记在心里。

    那天晚上,他躺在炕上,透过窗户看着院子里那个歪歪扭扭的篮球架。月光洒在枣树上,洒在篮筐上,洒在那块钉着木板的树干上。

    他想,明年这个时候,他就要在县城的球场上打球了。

    但他知道,不管走到哪里,这个院子,这棵枣树,这个破旧的篮筐,都会一直在他的心里。

    那是他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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