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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7 章 测试秦誉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

    男女之间,或者可以说男人的最终目的,就是那件事。

    男人的兽性比女人强烈,万藜一直觉得,男人是没完全进化好的物种。

    比起女人,他们更容易被原始欲望牵引。

    而女人与狐狸精的区别,往往只差一层调情的功夫。

    一个男人无论表面多正经,他私底下都喜欢骚的、媚的女人。

    但真正的撩人,绝非持续性放电,那样太廉价,夜店里多的是这般姿态,但往往拿不到结果。

    高明的手法,是偶然的、毫无预兆的“越界”。

    隐而不发止乎礼,不经意的撩拨,才最致命。

    万藜点开简柏寒的对话框。

    聊天记录停在上次,他让她分手,她说头疼,要再想想,之后他便没再发来消息了。

    简柏寒现在觉得,她是因为赌气才跟秦誉在一起的。

    但他是聪明人,这个弯迟早会绕明白。

    所以她得做点什么。

    看着之前发给秦誉的腿照,万藜犹豫了一下。

    对简柏寒,两个人还没到这个阶段。

    于是她举起手机,对着自己的手心拍了张照,发给了他。

    想了想,最近也没怎么和程皓、严端墨联系。

    她指尖轻划,将那张照片,也一一发送了过去。

    程皓是第一个回复的。

    万藜觉得,他是不是成天什么都不干,就捧着手机等消息。

    “怎么弄的?心疼你。”紧接着,一个520元的红包跳了出来。

    万藜盯着那个红包,有时候也会觉得自己有点过分。每次收下之后,她才会耐着性子陪他聊上几句,然后便不再理会。

    而他似乎也摸清了这规律,便时不时用红包来换她片刻的回应。

    万藜没有收,把上午秦誉给她和罗兰拍的合照转发给了程皓。

    “这狗好大,我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大的狗,所以被它拽倒了,手心擦伤了。”

    程皓也没见过这么大的狗,一连发了好几个惊叹的表情,又顺手发来他妈妈养的博美照片。

    其实万藜早就见过那只博美,是在高中时,程皓妈妈来接他放学,开了一辆白色宝马,怀里就抱着那只狗。

    那一幕,对她贫瘠的少女时代造成过不小的冲击。

    万藜没有再回程皓。

    因为严端墨的消息也在这时弹了出来:“手怎么了?”

    过了一会儿,他又补了一句:“把你要兼职翻译的文件发我吧,我帮你做。”

    万藜把对程皓说的那番话复制给了严端墨,当然,也没忘了附上同一张照片。

    严端墨显然更敏锐些:“这是在哪儿?市区允许养这种大型犬吗?”

    万藜一怔,随口敷衍:“还记得我跟你提过的林佳鹿吗?是她养的。”

    这时,秦誉的信息也跳了出来:“睡了吗?”

    万藜发了个委屈的表情:“还没有。”

    秦誉:“ 腿疼还是手疼?”

    万藜:“手疼,而且我好饿。”

    秦誉想起她晚上几乎没吃什么东西,直接拨了电话过来。

    万藜看着屏幕上跃动的名字,划过接听。他的声音有点低哑,不知是喝了酒,还是刚醒。

    秦誉带着关切: “宿舍里有吃的吗?”

    万藜刚醒不久,声音还带着一点软糯的鼻音:“没有。你是没睡,还是被我吵醒了?”

    秦誉确实是被她的消息震醒的,他只为她设置了特殊提醒。

    屏幕亮起的瞬间,那张照片毫无预兆地撞进眼底。

    他呼吸一滞。

    目光先是落在她膝盖那团青紫上,心口跟着一揪。

    可下一秒,眼睛却像有了自己的意志,她腿形纤长漂亮,肌肤透着粉白的光,没入短裙的边缘,引人遐想。

    一股酥麻从尾椎窜上脊背,秦誉身体深处沉睡的东西悍然苏醒,反应直白而猛烈。

    ……可阿藜受伤了。

    理智微弱地响了一声,带着愧意。

    手却违背意志,将照片放大,再放大。

    淤痕与完好的肌肤形成反差,激起一种想把它拢在掌心、轻轻揉抚,甚至……重重烙下印记的破坏欲。

    他猛地闭眼,将手机反扣在床单上。

    可黑暗中,记忆的碎片却滚烫翻涌,万藜唇间的温度,深吻时细微的战栗,交缠的鼻息里那缕令人眩晕的甜香。

    每一次亲密接触后,他总会梦见她。

    梦里的万藜眼波潋滟,身影像蒙着雾的绮丽的花,朦胧灼人。

    而醒来后床单的……

    成了梦境最狼狈的证词。

    他知道不该,可身体记住了关于她的一切温软。

    万藜蹙眉:“秦誉,你有在听吗?”

    秦誉骤然回神,声音有些匆忙:“我一直没睡。你想吃什么?我这就去给你买好吗。”

    万藜又轻声补了一句:“我想吃蓝莓蛋糕……还是之前你买的那家。”

    反复强调喜欢某样东西,也是种心锚的方式。

    其实她并不饿,只是想折腾一下秦誉。

    如何衡量一个男人的爱?时间、精力、金钱,缺一不可。

    对秦誉这样的男人来说,时间和精力,反而比钱更珍贵。

    她想起那位香港女星让富豪半夜去买馄饨的故事。

    那何尝不是一种驯服,一种对“服从性”的测试?

    在亲密关系里,提出非常规的要求,试探对方的投入程度。

    旁人或许只看到任性,却不懂这背后藏着的,是打破权力结构的微妙心机。

    有钱人身边从不缺顺从者,任性反而成了某种稀缺的独特。

    挂断电话,程皓的消息又跳了进来:

    “睡了吗?怎么不回我?”

    “阿藜,为什么不收红包了?”

    “你是不是……谈男朋友了?”

    万藜看着屏幕,有些无奈。

    自从和秦誉确定关系,她便再没点开过程皓的红包。

    她觉得自己多少还是有些底线的。

    当然,更重要的是,眼下她并不缺钱,股票让她赚了一笔。

    秦誉给的黑卡,她每月添几身衣服、几件配饰,穿过一两次便转手。

    这些开销对秦誉来说,实在微不足道。

    但这一切都只是眼前,她对秦誉,还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

    因为人心最不可测,也最善于伪装。

    在真正踏入豪门之前,程皓始终是她预留的退路。

    想了想,万藜还是点开了那个红包,还是要稳住程皓。

    “最近太忙,忘了收。”

    隔了一会儿,又跟上一句:“你再这样质问我,我就再也不理你了。”

    程皓立刻回了个咧嘴笑的表情:“我的错,别生气嘛。”

    随即,又一个520转了过来。

    万藜这时候,忽然想起林佳鹿。

    已经半个月了……她该慢慢接受现实了吧。

    她斟酌着打字:

    “周政哥都和我说了。鹿鹿,你还好吗?我很担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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