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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听说过没见过

    大D办完了高志超的事,来到夜总会。

    三人站在空空的店内,以前的店员已经被清退。

    大D嫌弃地用手在鼻子前扇了扇风,一脚踢开一个倒在地上的酒瓶,发出“哐啷”一声脆响。

    “我顶你个肺!这地方比荃湾的公厕还臭!高志超那扑街是怎么在这里做生意的?”

    靓坤也好不到哪里去,他那双锃亮的黑白双色皮鞋小心翼翼地避开地上的粘稠污渍,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

    “阿东,这里比庙街街尾的垃圾站还差!真系要搞?”他环顾四周,眼中满是怀疑。这种地方,在他眼里比烂尾楼还不如。

    余海东却显得异常平静,他没有理会两人的抱怨,而是像一个勘探现场的警探,仔细地审视着每一个角落。

    墙纸大面积地卷曲、发黄,露出后面斑驳的霉点,像一块块皮肤病。

    天花板上的吊灯积满了厚厚的灰尘,几颗灯泡已经不翼而踪,只留下黑洞洞的灯口。

    舞池的地板上满是烟头烫出的疤痕和高跟鞋踩出的坑洼。

    吧台的木质贴面已经开裂,露出里面受潮发胀的刨花板。

    整个场子,透着一股浓浓的末路气息。

    他的目光更多停留在那些裸露的管线、破败的墙体结构和渗水严重的角落。

    作为在后世混迹多年、深知各类场子猫腻的人,他一眼就能看出这里隐藏的结构隐患和消防噩梦。

    “扑街,我们不会是接了个烂摊子吧?”大D看着余海东,心里有点发毛。

    五百多万的身家,砸了一百五十万进来,要是打了水漂,他得心疼死。

    余海东转过身,脸上非但没有愁容,反而带着一丝兴奋。

    “你们有没有装修过房子?”他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

    靓坤和大D面面相觑。

    “装修?糊报纸算不算?”靓坤嗤笑道。

    “我带人拆过扑街的房子算不算?”大D的装修经验更是离谱。

    说完和靓坤对视一眼,两人哈哈大笑。

    “笑笑笑!我可告诉你们,这夜总会将来可有你们的干股!”

    听到余海东的话,两个古惑仔不嘻嘻了。

    当然了,笑是不会消失的,只会转移。现在轮到余海东笑了。

    “笑啊,咋不笑了?哈哈哈......”

    靓仔东也不嫌赃,一屁股坐在身后表演舞台的台阶上,看着两个傻屌玩变脸。

    小样,老子两世为人,还能让你们两个街头卖把式的看笑话?

    两个傻屌一脸震惊和不可思议。什么干股?是那种传说中不投钱,只分红的那种东西?

    听说过,没见过,两万五......不是,串词了。

    看场拿干股的事不是没有,只是很少发生在大型夜总会,多数是酒吧、三温暖那些小买卖。

    就算有也是社团龙头和元老,轮不到他们这些虾兵蟹将。

    首先夜总会投资巨大,开酒吧那点小钱,连装修一间夜总会的十分之一都不够。

    不要说普通社团大底拿不出,就算砸锅卖铁搞到一点钱,拿去投资,人家大股东也瞧不上,嫌脏!

    其次黑社会上不了台面,看场是一回事,你敢入股,看条子扫不扫你就完了。

    为什么?因为洋鬼子不允许!

    在ICAC成立之前,社团的买卖可以说无所顾忌。别说开夜总会,就是开粉档也不用躲躲藏藏。

    每个大社团都有自己倚仗的“华探长”或者“总华探长”撑腰。

    比如新记的二代目和雷洛沾亲带故,所以在“雷老总”在位时,新记取得了飞速发展;

    条四曾经走不出九龙城寨,也是在颜雄的照拂下才开始超越本土社团。

    可是应了那句老话——成也萧何败萧何。

    随着四大探长时代的结束,社团的好日子也到头了。

    倒不是说洋鬼子真的想铲除社会残渣,还百姓一个朗朗乾坤。

    而是过去明目张胆收黑钱的路子被堵死了,再看这个没用的夜壶就觉得恶心了!

    英鬼最喜欢搞等级划分。凡是他们说了算的地方,一定会搞一个分级制度。

    当初他们大把大把收钱的时候,都不想和社团的人接触。

    不是避嫌,当时收黑钱根本不用避讳任何人,单纯的就是嫌弃、觉得赃。

    钱当然不赃,但是他们觉得社团的人就像阿三家的那些不可接触阶层,甚至阿三都比这些人高级些。

    否则印裔警察也不会比华警薪水高。

    雷洛看似风光,其实在洋鬼子眼里屁都不是。

    “总华探长”是个多大的官?它就不是个官!

    在警务系统中就不存在这个职位,雷洛实际的警衔是警长(探长),在督查之下。

    一个警界的洋人新丁,起步就是督察。

    八十年代中后期,大批华人进入警界中高层。有学历或者有背景的华人起步也是见习督查。

    如果把警衔和军衔进行一个比较,督察相当于少尉,是军官里的最底层。

    而什么探长、警署探长也就是个等级稍高的士官,算是兵头儿,将尾都算不上。

    雷洛算是个业务能力强,能够给上级排忧解难、还能牟取好处的士官长。他自己就是洋人的那个“猪油仔”。

    当然雷洛在华人面前可以耀武扬威,可以跟社团龙头拍桌子骂娘。

    说到底,他的底气还是来自洋鬼子撑腰。

    至于电影里把他描述成了“见洋官不跪”的华警领袖,大家看个乐就算了。

    只要想想导演的老板是谁就明白为什么这么拍了。

    真的牛X至于流落海外,死在异国他乡吗?

    雷洛可是潮汕人啊,在潮汕地区,有句话叫“死外头不能入乡”。

    翻译过来就是客死他乡的人是孤魂野鬼,是邪祟,不能入祖坟的......

    洋鬼子构建的等级体系中,他们自己肯定站在顶尖位置。那些他们看不上的地方呢?

    首选是假洋鬼子,然后是假洋鬼子的狗腿子。

    香江是著名的娱乐之都,各种娱乐场所数不胜数。

    洋鬼子虽然很少经营这些地方,但高级点的地方他们会光顾。

    那伺候他们的必须是他们看得上的人。

    而社团是洋人最讨厌的一群人,也是最不稳定因素之一。

    ICAC成立之前,警匪一家亲,治安状况一塌糊涂。洋人和华人的生活圈子几乎是完全隔离。

    八十年代之后,警队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清理,开始渐渐走入了正轨。表面看起来,有了一些警察的样子。

    香江社会的治安状况有了一定的好转,洋人才开始和华人的生活圈有了交集。

    为了保障这些洋主子玩得放心,警方开始对社团掌握的娱乐行业进行整顿。

    那些明目张胆挂在社团名下的夜总会,频繁受到扫荡。

    不得已,社团不再直接持牌,而是转入幕后。大多数都是和富商合作,暗地里分钱。或者干脆退出董事会,只负责看场,借地方偷偷散货。

    当然不排除少数特例,那都是洋鬼子打过招呼,是他们养的狗而已。

    至于社团喜欢开的酒吧无所谓,因为洋人不去。

    钵兰街和兰桂坊虽然都是酒吧一条街,但是接待的客人可就泾渭分明了。

    后世影视剧中常常见到谁谁是钵兰街扛把子,有人听过谁去兰桂坊收保护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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