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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回收

    “小王姑娘在吗?”

    于春三步并做两步爬上楼,敲了敲办公室开着的门,叫于父留在楼梯口。

    “我——”衣着靓丽的小王姑娘嘴巴张了张,最终一笑,“你怎么知道我的姓的。”

    只是一面之缘,她有些印象,但她作为行政秘书每天要记的人何其之多。

    “那天听公孙娘子这样称呼您,冒昧打扰了。”

    怯懦的笑,微低的头,弯弯的嘴角,向上抬的眼,就像李太白戴的圆形黑色眼睛被压下一点的滑稽感,卑微中透着热络,但绝对不反感,原本不愿多事的她决定递个梯子。

    而于春脑中浮现的是黛玉的嘱托。

    ‘黛玉:有没有可能有第三条路,和解的同时,示弱。为什么你觉得小王姑娘一定会趟这趟浑水?若是红颜坊真的完全可靠,那么钱兰娘上次就应该被辞退了。’

    ‘凤姐:林妹妹说的是,为什么公孙大娘那样的地位会忌惮一个小小的西市捕头?’

    ‘探春:或者说她们有什么目的,逆胡,西市——’

    ‘宝钗:所以,冲突升级绝对有不可预知的风险。’

    ‘春:我懵了,该如何做?’

    ‘黛玉:我记得娴娘同你说过,红颜坊歇业后胭脂水粉一盒难求,这些东西对她们这些以容貌挣钱的人来说很重要。’

    “宝玉:林妹妹好聪明,她们并不缺金珠银宝,这时候这份稀缺性,可能比粮食交易都更挣钱。”

    ‘惜春:林姐姐的意思是直接投靠钱兰娘成为买卖胭脂水粉的人,为她开辟财路,但这样的狼人如何不会反身而蚀。’

    ‘妙玉:无论是当众掀破还是藏钱,都有一个对于春最致命的缺陷,同流氓地痞闲汉有肢体接触会自绝于婆家。’

    ‘黛玉:这正是我顾虑的。’

    众人都沉默了。

    于春想到了后世听过的一个频率很高的词,造黄谣,粉红色头发的女孩,阮玲玉,张国荣。

    她脊背发寒。

    尽管她一再高估钱兰娘的行为下限,却没想到她的下限就是没有底线!

    她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

    她以为人家要钱,但人家要的是命!

    此毒妇,猛于虎猛于黑寡妇,叫她蛇蝎简直是侮辱了这两个物种!

    天,她不过是没有被她算计到而已,她不过是穷弱而已,就要活该被骂,小小的讨个公道要被算计,算计不到服软了,就要设套弄死来满足她的扭曲心理?

    这世界颠了!

    为什么这种人会有权力?

    收回思绪,于春专注眼前。

    “不知道可能见一见大东家,她曾经帮我主持公道,我是穷人只有穷心,正不知道如何回报。小孩子心里也惦记着恩人,制作了这副绢画,请您帮我转交,这许是最后一次出门了,谁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只是聊表心意。”

    小王正思考如何避免卷入于春同钱兰娘的事儿中。

    作为专门的专职秘书,王缙的孙女,王琼并不愚蠢,一位立志职业的女性,自然是个聪敏人。

    “没想到那两个小家伙是你的儿女!”王琼的语气热络多了,难怪东家对她另眼相看。

    为什么那天两个小家伙能突破防线见到大东家,就是因为小家伙长的同大东家的女儿有八分相似。

    她忽然明白为什么公孙大娘要给她一份工作了。

    可那天公孙大娘不在啊!

    不重要了,据王琼的了解,大东家是最喜欢这类有古风的人,就是一个简单的知恩图报!

    就像《红楼梦》里的刘姥姥,再粗鄙,再贫困,是讨她喜欢的。

    那么眼前的于春就是有价值的。

    她决定好人做到底,“如过需要物资,不管什么,可以到西市的大方典当行去,就带上东家给的信物。”

    “啊?”

    大方典当行!

    于春记住了。

    但今天她没有信物,也不缺东西。

    “不知道今天可能换一些胭脂水粉?”于春见有门,说出了她的目的。

    “啊?”看着素面朝天,眉毛都不见修饰的于春,王琼愣了。

    “可以!”自从城中大乱不少富商被抢,女眷就几乎不出门了!

    红颜坊的化妆品,大头早就没有库存了,店铺里一些商品样品就自然封存在店铺里。

    所有人聚焦的是粮食铺子,药酒铺子,刀剑铺子,女人的小玩意儿还真没人管。

    至于红颜坊本身是不会做这种生意的。

    掉价!

    所以于春说出来之前,没有人想到这笔钱。

    王琼更高看她一眼,人才啊,找人还准,她有权限把这些等着尘封的物品卖给旁人,所谓的给钱就成。

    不然也仅仅是店铺里剩下几个人拿一点自己私用而已,都有记录的,谁能拿多,红颜坊的饭碗可是铁饭碗。

    围城撑过去了不用说,若是城破也不用说。

    人才啊,脑子转的真快。

    “嘿!哈——”

    整个店铺柜子里都是满满的货物。

    当然,那些珠宝首饰,成衣布料自然是没有的,那些都是没有保质期的物件,都能放。

    尘封在柜子里的,是胭脂、水粉、各式各样护肤的宫廷汉方。

    纸盒子的,木盒子的,瓷瓶子的,王琼做主,将所有的东西以四贯的价格都卖给她了。

    加起来有整整的十个竹筐。

    并且,她好人做到底,将东西让她自家的马车帮于春都送回家了。

    这一切花费了约莫一个时辰。

    一段儿悦耳的音乐响起,红颜坊的自鸣钟敲了三下。

    在红颜坊的门口,于春背着一个空空的背篓同于父拿着两根废弃的榆木桌腿刚踏出门口,那三个闲汉便围了过来。

    与此同时,巷子两侧又围上来了三人,为首的那人拿着根细细的锉刀磨指甲。

    二对五,一弱一老对五个练家子。

    “各位好汉行行好,这不过是我女儿缝点衣服挣的小钱。”

    疤脸汉子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黄牙,“老爷子,我们也是混口饭吃,把钱留下,人走。”

    “跟他们废什么话,”一个三十些许黄脸瘦弱汉子直接走了上来。

    混战一触即发。

    “抢人跟抢钱是不一样的!”于春将背篓里的东西直接倒了出来,不过是些胭脂水粉。

    “草!”钱呢?

    “什么钱?”

    “四贯钱!”

    “买胭脂水粉了。”

    “你他妈的败家娘们!”

    走在后面的三人见一箩筐胭脂,顿住了。

    没钱他们搞个毛啊!

    一般这种事情,都是主谋支付代价。

    但鲁捕头不到级别,给不了地位,除了一开始的瘦脸汉子,也就是钱兰娘的弟弟都顿住了。

    至于钱,除了于春的那四贯钱,钱兰娘那个铁公鸡不偷他们的钱就不错了,如何会给!

    再说江湖嘛,讲究个义字,就两个弱鸡,一老一女,说出去他们都嫌丢人,转身就走。

    “你们谁敢走,给我站住!”

    钱兰娘破了个大防,直接窜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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