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猎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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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刺破天元秘境丛林的薄雾,落在马天四人临时搭建的营地之上,空气中还残留着昨夜篝火的焦香,以及收拾物资时布料摩擦的窸窣声。经过一夜的整理,四人将这几日剿匪得来的所有无用杂物——破损的皮甲、卷了刃的劣质砍刀、零散的兽骨材料、用不上的藤编绳索,甚至连劫匪身上扒下来的破烂袄子,全都分门别类打包妥当,牢牢捆在了两匹刚缴获的驮马背上。
这些在他们眼里一文不值的废品,却是维茨小镇商铺愿意收购的硬通货,而他们眼下最缺的,就是能让壮丁卖命的格罗申。
“都检查好了,别落下什么,哪怕一块碎皮子都能换半个铜板。”陆晓晓蹲在地上,最后清点了一遍两大包物资,拍了拍鼓鼓囊囊的麻布袋,眼底满是对钱币的执着。在天元秘境这个永恒世界里,格罗申就是通行一切的硬通货,只要钱够,别说底层的壮丁劳力,就连武者境的正规士兵、武师境的贵族骑士,都能心甘情愿为你赴汤蹈火,这是秘境里颠扑不破的真理。
马天拽了拽驮马的缰绳,试了试捆扎的绳索是否结实,咧嘴一笑:“走,去维茨小镇换钱,招人手,咱们的剿匪攒钱计划,该正式提速了!”
杨鹰和赵婧牵起另一匹驮马,四人一行,带着尚未完全安顿的简易行囊,朝着地图上标注的维茨小镇缓步前行。荒野上的劫匪依旧在不停刷新,可如今他们有了明确目标,再也懒得跟这些穷鬼纠缠,一路径直奔向小镇方向。
半个时辰后,斑驳的石制围墙出现在视野尽头,维茨小镇到了。
小镇入口由两名身披铁甲、手持长矛的武者境士兵把守,目光锐利地扫视着进出的行人,看到马天四人牵着驮马、背着武器的模样,只是略微打量了一番,便挥手放行——在三国交界的小镇,外来的佣兵和冒险者早已是常态,只要不闹事,守卫从不多加盘问。
一进镇门,最显眼的便是一间门头挂着破旧木牌的杂货店,招牌上的字迹已经被风雨侵蚀得模糊,却是整个维茨小镇唯一一家回收杂物的商铺,专门收购冒险者和佣兵手中的战利品、废品,价格压得极低,却也是底层行者唯一的变现渠道。
“老板,收货!”马天一把将两大包物资拽到店铺门口,哗啦一声倒在地上。破损的兵器、烂皮甲、藤绳、兽骨堆成了一小堆,老板眯着眼睛翻捡了半天,拿出一个小铜秤,拨弄了好一会儿,才慢悠悠地掏出一个钱袋,数出三百来枚格罗申,推到马天面前。
“就这些?两大包东西才三百格罗申?”陆晓晓皱起眉头,虽说早知道小镇商铺压价狠,可这数目还是比她预想的少了不少。
“爱卖不卖,秘境里的破烂多的是,我这还得占地方存放。”杂货店老板头都不抬,继续擦拭着手里的铜壶,一副毫不在意的模样。
马天一把拉住想要理论的陆晓晓,拿起钱袋掂了掂:“行了,有总比没有强,办正事要紧。”
有了这笔钱,四人没有丝毫停留,径直朝着小镇深处的执行官府邸走去。在维茨小镇,军政分离,执行官负责民政、劳工、契约,与掌管军队的小镇指挥官相互制约,两人都是武师境的贵族骑士,麾下还有五十名武者境的正规士兵,这般实力,足以让周边所有匪徒团伙望而却步,根本不敢有攻打小镇的念头。
听说马天一行人是来招募壮丁的,原本端着架子的执行官瞬间换上了一脸热情,亲自将四人迎进客厅,又是端茶又是倒水。在维茨小镇的管辖范围内,大片村庄里的佃户和自由民早就交不起领主的重税,按照秘境的规则,这些交不起税的贫民,就如同货物一般,可以被官方售卖,既能减少小镇的粮食消耗,又能赚一笔额外收入,执行官早就盼着有人来买人了。
“小兄弟,我给你报个实价!”执行官搓着手,笑眯眯地报出价格,“普通壮丁,二十五枚格罗申一个,能干苦力、能跑腿,就是没半点战力;准武者兵丁,五十枚格罗申一个,练过几招粗浅把式,能简单防身;武者境士兵,一百枚格罗申一个,正儿八经的战力,能打能杀。你想要哪种?要多少?”
马天略一思索,眼下他们刚起步,既需要劳力搬运物资、搭建营地,也需要人手配合剿匪,暂时用不上高阶战力,普通壮丁性价比最高。
“二十名普通壮丁!”
执行官眼睛一亮,立刻伸手:“五百枚格罗申,一分不少,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陆晓晓动作麻利地数出五百枚格罗申,啪地一声放在执行官面前的桌上。执行官立刻眉开眼笑,变戏法似的从怀中掏出一块巴掌大的玄铁契约牌,递到马天手中:“这是二十名壮丁的灵魂契约,只要和你的身份信息融合,他们就是你的私人财产,生死全由你掌控,绝对不会反叛。”
马天接过契约牌,指尖轻轻一碰,一道微不可查的蓝光闪过,契约信息瞬间烙印在他的魂师标识上,远处立刻传来一阵脚步声,二十名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的壮丁已经被卫兵带了过来,规规矩矩地排成一队,低着头不敢吭声。
“走喽!回家!”
马天大手一挥,带着二十名刚招募的壮丁,浩浩荡荡地走出维茨小镇。距离行商凭证的一周期限越来越近,他们必须在这几天里疯狂 搞钱、攒装备,否则就只能永远困在小镇和周边村庄的狭小范围里,无缘城镇和王城的高阶资源。
为了高效剿匪赚钱,马天特意让所有壮丁都扛上一个塞满干草的大麻袋,扮作进城卖货的普通村民。在这片荒野上,劫匪最爱的目标就是这些看似毫无反抗力的货郎村民,下手容易、风险极低,是他们最惯用的猎物。
果不其然,队伍刚走出小镇不到十里地,钻进一片茂密的丛林小道,一阵嚣张的吆喝声就从前方的树丛里传了出来。
“站住!把东西都交出来!饶你们一命!”
“交东西就不死!敢反抗,杀无赦!”
“杀!杀!杀!”
十三名穿着破皮烂袄、手持柴刀和伐木斧的劫匪从树后跳了出来,一个个满脸横肉,眼神凶狠,一看就是常年打劫的惯犯。他们看着眼前二十多个扛着麻袋、瘦骨嶙峋的“村民”,压根没放在眼里,十三个人就敢大摇大摆地拦住整支队伍,叫嚣着要抢光所有货物。
在他们看来,这些手无寸铁的村民,就是送上门的肥肉。
可下一秒,变故陡生。
一直混在队伍里、用布斗篷裹得严严实实的马天四人,猛地掀开身上的斗篷,露出里面紧致的魂师皮甲,以及手中寒光闪闪的利刃。
“兄弟们!开工干活啦!”马天拎着钢刀,眼神一厉。
“我的小可爱!快出来见见世面!”陆晓晓抽出腰间的短刃,俏皮中带着杀气。
“我的刀已经迫不及待了!”赵婧握紧长矛,身姿挺拔。
“我要一打十!”杨鹰端起拓木长弓,箭矢已经搭在弦上。
这把拓木长弓,是杨鹰前几日拼死从一名劫匪头领手中抢来的珍品,射程远、力道足,对付普通劫匪绰绰有余。
“妈呀!是武者!”
劫匪们瞬间吓得魂飞魄散,脸上的嚣张荡然无存,转身就想跑,一个个脚底抹油,恨不得多长两条腿。在天元秘境,武者对付普通劫匪,本就是降维打击,以一当十都不在话下,更何况他们对面还有四名实力不弱的魂师。
“想跑?没那么容易!”
杨鹰手指一松,箭矢破空而出,精准射向跑得最快的那名劫匪的小腿,劫匪惨叫一声,重重摔倒在地,瞬间被后面的同伴绊倒一片。
“投降不杀!”马天厉声喝道。
剩下的劫匪哪里还敢反抗,纷纷扔下武器,跪地磕头求饶。马天一声令下,二十名壮丁立刻一拥而上,拿出提前准备好的绳索,将八名投降的劫匪五花大绑,串成一串——这些活劫匪,拉到村庄里卖给地主当农奴,一个能换五枚格罗申,实打实的钱。
可陆晓晓看着地上五具劫匪的尸体,立刻气鼓鼓地瞪向马天:“马天!你就不能手下留情吗?这可都是钱啊!五个劫匪,就是二十五枚格罗申!”
刚才战斗一起,马天作为主力战力,出手又快又狠,面对这些没有护甲、实力低微的劫匪,几乎是一刀一个,眨眼间就解决了五人,等想留活口时,人已经倒在了地上。
“怪我咯?谁让他们投降那么慢!”马天摊了摊手,一脸无辜。
“晓晓,你就别埋怨了。”赵婧难得站出来帮马天说话,“马天是主力,出手本就迅猛,让他刻意留手,反而容易露出破绽。再说一个劫匪才五格罗申,还不如一头野牲口值钱,犯不着为了这点钱冒险。”
陆晓晓哼了一声,也知道是这个理,就是心疼那白白溜走的钱币,只能作罢。
一行人带着劫匪和缴获的简陋装备,前往附近的村庄,跟地主兑换了一批粗粮、腌肉和清水——二十名壮丁的吃喝拉撒都是开销,必须先解决温饱,后续还要给他们配备武器护甲、按时发军饷,一步步把这些普通壮丁培养成能征善战的武者士兵。只有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兵力,才能去清剿更危险的逃兵据点和山寨,积累足够的格罗申和势力,甚至未来还能申请成为佣兵,为领主或王国征战,获取更高的荣誉和资源。
回到临时营地,马天立刻召集三人开会,下达了接下来的核心任务:“二十名壮丁分成两队,咱们四人轮流带队训练,一周之内,必须把他们全部培养成准武者,而且人手至少一把武器!”
训练劳力需要海量物资,肉食补充体力、药酒淬炼身体,哪一样都要大把的格罗申,可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没有投入,就没有能打仗的兵力。
“肉食我来负责!”杨鹰立刻举手,他有拓木长弓,擅长狩猎,“不过领地内的猎物都归领主所有,除了野狼、野兔、野狗这些害兽,其他的不能私自猎杀,不然会引来正规军。”
“药酒我来做,采药制药我拿手。”赵婧也应声接下任务,她的魂师能力偏向治愈和制药,在秘境里正好能发挥作用。
“我负责烹饪食物,保证大家吃得饱、练得动!”陆晓晓也赶紧认领了活儿。
三人分配完毕,目光齐刷刷地看向马天。
马天指了指自己,一脸无奈:“合着二十把武器,全都丢给我一个人搞定是吧?”
在维茨小镇买武器,价格高得离谱,最划算的办法就是去抢劫匪的营地,缴获现成的兵器。可眼下斯吉特和巴旦两国战事激烈,边境上来来往往都是军队,劫匪要么躲进深山,要么干脆投奔了逃兵团伙,想要找到劫匪营地,难度不小。战斗对马天来说不算什么,可在两国交战的边境乱晃,随时可能被双方军队顺手灭掉,这才是最大的风险。
但事已至此,马天只能硬着头皮上。
当天下午,马天就单枪匹马钻进了边境的丛林,但凡有小路的地方,他都挨个搜寻——劫匪不会飞,肯定会沿着林间小道进出营地,这是最笨却最有效的办法。
整整三天时间,马天翻遍了周边十几里的丛林,找到的全是人去楼空的废弃劫匪营地,连根毛都没剩下。唯一的收获,是在路上偶遇了一小伙散匪,白捡了五把锈迹斑斑的破斧头,和几件烂得不能再烂的布袄。
当马天扛着五把破斧头回到营地时,陆晓晓当场就炸了毛:“马天!你行不行啊!这都三天了,就搞来五把破斧头?下面二十号人都等着武器训练呢!”
马天被怼得脸一红,梗着脖子喊:“行!男人哪能说不行!”
他咬了咬牙,做出了一个冒险的决定:“附近不是有一伙假扮劫匪的散兵吗?都是巴旦王国的逃兵,有二十多个人,武器装备齐全,今晚我就去把他们的营地给端了!”
夜色渐深,天元秘境的丛林笼罩在一片漆黑之中,只有零星的月光透过树叶缝隙洒下。马天悄悄装戴好缴获的铁甲,拎起那把最锋利的钢刀,压低身形,悄无声息地摸出了营地,朝着逃兵营地的方向疾驰而去。
他前脚刚走,留守营地的陆晓晓、赵婧和杨鹰立刻凑到了一起,脸上没有了半点平日里的嬉闹,满是担忧。
“晓晓,你刚才干嘛故意激马天啊?最近边境战况这么激烈,劫匪全都跑路了,他也是没办法。”赵婧轻声说道。
陆晓晓撇了撇嘴,眼底却藏着一丝狡黠:“婧婧,你放心,马天又不是傻子,他精着呢!我不激他,他还舍不得去啃那块硬骨头。”
“你的意思是,马天八成是去摸那伙逃兵的营地了?”杨鹰眉头一皱,“那可是二十多名正规逃兵,个个有制式装备,难度不小,我们要不要跟上去帮忙?”
“不用!”陆晓晓摆了摆手,眼神笃定,“马天的实力我清楚,他一心想走,对方就算有武师境的高手,也拦不住他,除非是主修身法的武师。鸡仔,你悄悄跟在后面接应,一旦有情况立刻发信号,我和婧婧留守营地,看好壮丁和物资!”
杨鹰点了点头,拿起拓木长弓,立刻消失在夜色之中。
漆黑的丛林里,风声呼啸,夹杂着远处战场隐约的厮杀声,危险四伏。马天的身影如同暗夜中的猎豹,在树丛间快速穿梭,目标直指那座藏着武器和格罗申的逃兵营地,一场深夜突袭,即将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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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在他们眼里一文不值的废品,却是维茨小镇商铺愿意收购的硬通货,而他们眼下最缺的,就是能让壮丁卖命的格罗申。
“都检查好了,别落下什么,哪怕一块碎皮子都能换半个铜板。”陆晓晓蹲在地上,最后清点了一遍两大包物资,拍了拍鼓鼓囊囊的麻布袋,眼底满是对钱币的执着。在天元秘境这个永恒世界里,格罗申就是通行一切的硬通货,只要钱够,别说底层的壮丁劳力,就连武者境的正规士兵、武师境的贵族骑士,都能心甘情愿为你赴汤蹈火,这是秘境里颠扑不破的真理。
马天拽了拽驮马的缰绳,试了试捆扎的绳索是否结实,咧嘴一笑:“走,去维茨小镇换钱,招人手,咱们的剿匪攒钱计划,该正式提速了!”
杨鹰和赵婧牵起另一匹驮马,四人一行,带着尚未完全安顿的简易行囊,朝着地图上标注的维茨小镇缓步前行。荒野上的劫匪依旧在不停刷新,可如今他们有了明确目标,再也懒得跟这些穷鬼纠缠,一路径直奔向小镇方向。
半个时辰后,斑驳的石制围墙出现在视野尽头,维茨小镇到了。
小镇入口由两名身披铁甲、手持长矛的武者境士兵把守,目光锐利地扫视着进出的行人,看到马天四人牵着驮马、背着武器的模样,只是略微打量了一番,便挥手放行——在三国交界的小镇,外来的佣兵和冒险者早已是常态,只要不闹事,守卫从不多加盘问。
一进镇门,最显眼的便是一间门头挂着破旧木牌的杂货店,招牌上的字迹已经被风雨侵蚀得模糊,却是整个维茨小镇唯一一家回收杂物的商铺,专门收购冒险者和佣兵手中的战利品、废品,价格压得极低,却也是底层行者唯一的变现渠道。
“老板,收货!”马天一把将两大包物资拽到店铺门口,哗啦一声倒在地上。破损的兵器、烂皮甲、藤绳、兽骨堆成了一小堆,老板眯着眼睛翻捡了半天,拿出一个小铜秤,拨弄了好一会儿,才慢悠悠地掏出一个钱袋,数出三百来枚格罗申,推到马天面前。
“就这些?两大包东西才三百格罗申?”陆晓晓皱起眉头,虽说早知道小镇商铺压价狠,可这数目还是比她预想的少了不少。
“爱卖不卖,秘境里的破烂多的是,我这还得占地方存放。”杂货店老板头都不抬,继续擦拭着手里的铜壶,一副毫不在意的模样。
马天一把拉住想要理论的陆晓晓,拿起钱袋掂了掂:“行了,有总比没有强,办正事要紧。”
有了这笔钱,四人没有丝毫停留,径直朝着小镇深处的执行官府邸走去。在维茨小镇,军政分离,执行官负责民政、劳工、契约,与掌管军队的小镇指挥官相互制约,两人都是武师境的贵族骑士,麾下还有五十名武者境的正规士兵,这般实力,足以让周边所有匪徒团伙望而却步,根本不敢有攻打小镇的念头。
听说马天一行人是来招募壮丁的,原本端着架子的执行官瞬间换上了一脸热情,亲自将四人迎进客厅,又是端茶又是倒水。在维茨小镇的管辖范围内,大片村庄里的佃户和自由民早就交不起领主的重税,按照秘境的规则,这些交不起税的贫民,就如同货物一般,可以被官方售卖,既能减少小镇的粮食消耗,又能赚一笔额外收入,执行官早就盼着有人来买人了。
“小兄弟,我给你报个实价!”执行官搓着手,笑眯眯地报出价格,“普通壮丁,二十五枚格罗申一个,能干苦力、能跑腿,就是没半点战力;准武者兵丁,五十枚格罗申一个,练过几招粗浅把式,能简单防身;武者境士兵,一百枚格罗申一个,正儿八经的战力,能打能杀。你想要哪种?要多少?”
马天略一思索,眼下他们刚起步,既需要劳力搬运物资、搭建营地,也需要人手配合剿匪,暂时用不上高阶战力,普通壮丁性价比最高。
“二十名普通壮丁!”
执行官眼睛一亮,立刻伸手:“五百枚格罗申,一分不少,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陆晓晓动作麻利地数出五百枚格罗申,啪地一声放在执行官面前的桌上。执行官立刻眉开眼笑,变戏法似的从怀中掏出一块巴掌大的玄铁契约牌,递到马天手中:“这是二十名壮丁的灵魂契约,只要和你的身份信息融合,他们就是你的私人财产,生死全由你掌控,绝对不会反叛。”
马天接过契约牌,指尖轻轻一碰,一道微不可查的蓝光闪过,契约信息瞬间烙印在他的魂师标识上,远处立刻传来一阵脚步声,二十名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的壮丁已经被卫兵带了过来,规规矩矩地排成一队,低着头不敢吭声。
“走喽!回家!”
马天大手一挥,带着二十名刚招募的壮丁,浩浩荡荡地走出维茨小镇。距离行商凭证的一周期限越来越近,他们必须在这几天里疯狂 搞钱、攒装备,否则就只能永远困在小镇和周边村庄的狭小范围里,无缘城镇和王城的高阶资源。
为了高效剿匪赚钱,马天特意让所有壮丁都扛上一个塞满干草的大麻袋,扮作进城卖货的普通村民。在这片荒野上,劫匪最爱的目标就是这些看似毫无反抗力的货郎村民,下手容易、风险极低,是他们最惯用的猎物。
果不其然,队伍刚走出小镇不到十里地,钻进一片茂密的丛林小道,一阵嚣张的吆喝声就从前方的树丛里传了出来。
“站住!把东西都交出来!饶你们一命!”
“交东西就不死!敢反抗,杀无赦!”
“杀!杀!杀!”
十三名穿着破皮烂袄、手持柴刀和伐木斧的劫匪从树后跳了出来,一个个满脸横肉,眼神凶狠,一看就是常年打劫的惯犯。他们看着眼前二十多个扛着麻袋、瘦骨嶙峋的“村民”,压根没放在眼里,十三个人就敢大摇大摆地拦住整支队伍,叫嚣着要抢光所有货物。
在他们看来,这些手无寸铁的村民,就是送上门的肥肉。
可下一秒,变故陡生。
一直混在队伍里、用布斗篷裹得严严实实的马天四人,猛地掀开身上的斗篷,露出里面紧致的魂师皮甲,以及手中寒光闪闪的利刃。
“兄弟们!开工干活啦!”马天拎着钢刀,眼神一厉。
“我的小可爱!快出来见见世面!”陆晓晓抽出腰间的短刃,俏皮中带着杀气。
“我的刀已经迫不及待了!”赵婧握紧长矛,身姿挺拔。
“我要一打十!”杨鹰端起拓木长弓,箭矢已经搭在弦上。
这把拓木长弓,是杨鹰前几日拼死从一名劫匪头领手中抢来的珍品,射程远、力道足,对付普通劫匪绰绰有余。
“妈呀!是武者!”
劫匪们瞬间吓得魂飞魄散,脸上的嚣张荡然无存,转身就想跑,一个个脚底抹油,恨不得多长两条腿。在天元秘境,武者对付普通劫匪,本就是降维打击,以一当十都不在话下,更何况他们对面还有四名实力不弱的魂师。
“想跑?没那么容易!”
杨鹰手指一松,箭矢破空而出,精准射向跑得最快的那名劫匪的小腿,劫匪惨叫一声,重重摔倒在地,瞬间被后面的同伴绊倒一片。
“投降不杀!”马天厉声喝道。
剩下的劫匪哪里还敢反抗,纷纷扔下武器,跪地磕头求饶。马天一声令下,二十名壮丁立刻一拥而上,拿出提前准备好的绳索,将八名投降的劫匪五花大绑,串成一串——这些活劫匪,拉到村庄里卖给地主当农奴,一个能换五枚格罗申,实打实的钱。
可陆晓晓看着地上五具劫匪的尸体,立刻气鼓鼓地瞪向马天:“马天!你就不能手下留情吗?这可都是钱啊!五个劫匪,就是二十五枚格罗申!”
刚才战斗一起,马天作为主力战力,出手又快又狠,面对这些没有护甲、实力低微的劫匪,几乎是一刀一个,眨眼间就解决了五人,等想留活口时,人已经倒在了地上。
“怪我咯?谁让他们投降那么慢!”马天摊了摊手,一脸无辜。
“晓晓,你就别埋怨了。”赵婧难得站出来帮马天说话,“马天是主力,出手本就迅猛,让他刻意留手,反而容易露出破绽。再说一个劫匪才五格罗申,还不如一头野牲口值钱,犯不着为了这点钱冒险。”
陆晓晓哼了一声,也知道是这个理,就是心疼那白白溜走的钱币,只能作罢。
一行人带着劫匪和缴获的简陋装备,前往附近的村庄,跟地主兑换了一批粗粮、腌肉和清水——二十名壮丁的吃喝拉撒都是开销,必须先解决温饱,后续还要给他们配备武器护甲、按时发军饷,一步步把这些普通壮丁培养成能征善战的武者士兵。只有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兵力,才能去清剿更危险的逃兵据点和山寨,积累足够的格罗申和势力,甚至未来还能申请成为佣兵,为领主或王国征战,获取更高的荣誉和资源。
回到临时营地,马天立刻召集三人开会,下达了接下来的核心任务:“二十名壮丁分成两队,咱们四人轮流带队训练,一周之内,必须把他们全部培养成准武者,而且人手至少一把武器!”
训练劳力需要海量物资,肉食补充体力、药酒淬炼身体,哪一样都要大把的格罗申,可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没有投入,就没有能打仗的兵力。
“肉食我来负责!”杨鹰立刻举手,他有拓木长弓,擅长狩猎,“不过领地内的猎物都归领主所有,除了野狼、野兔、野狗这些害兽,其他的不能私自猎杀,不然会引来正规军。”
“药酒我来做,采药制药我拿手。”赵婧也应声接下任务,她的魂师能力偏向治愈和制药,在秘境里正好能发挥作用。
“我负责烹饪食物,保证大家吃得饱、练得动!”陆晓晓也赶紧认领了活儿。
三人分配完毕,目光齐刷刷地看向马天。
马天指了指自己,一脸无奈:“合着二十把武器,全都丢给我一个人搞定是吧?”
在维茨小镇买武器,价格高得离谱,最划算的办法就是去抢劫匪的营地,缴获现成的兵器。可眼下斯吉特和巴旦两国战事激烈,边境上来来往往都是军队,劫匪要么躲进深山,要么干脆投奔了逃兵团伙,想要找到劫匪营地,难度不小。战斗对马天来说不算什么,可在两国交战的边境乱晃,随时可能被双方军队顺手灭掉,这才是最大的风险。
但事已至此,马天只能硬着头皮上。
当天下午,马天就单枪匹马钻进了边境的丛林,但凡有小路的地方,他都挨个搜寻——劫匪不会飞,肯定会沿着林间小道进出营地,这是最笨却最有效的办法。
整整三天时间,马天翻遍了周边十几里的丛林,找到的全是人去楼空的废弃劫匪营地,连根毛都没剩下。唯一的收获,是在路上偶遇了一小伙散匪,白捡了五把锈迹斑斑的破斧头,和几件烂得不能再烂的布袄。
当马天扛着五把破斧头回到营地时,陆晓晓当场就炸了毛:“马天!你行不行啊!这都三天了,就搞来五把破斧头?下面二十号人都等着武器训练呢!”
马天被怼得脸一红,梗着脖子喊:“行!男人哪能说不行!”
他咬了咬牙,做出了一个冒险的决定:“附近不是有一伙假扮劫匪的散兵吗?都是巴旦王国的逃兵,有二十多个人,武器装备齐全,今晚我就去把他们的营地给端了!”
夜色渐深,天元秘境的丛林笼罩在一片漆黑之中,只有零星的月光透过树叶缝隙洒下。马天悄悄装戴好缴获的铁甲,拎起那把最锋利的钢刀,压低身形,悄无声息地摸出了营地,朝着逃兵营地的方向疾驰而去。
他前脚刚走,留守营地的陆晓晓、赵婧和杨鹰立刻凑到了一起,脸上没有了半点平日里的嬉闹,满是担忧。
“晓晓,你刚才干嘛故意激马天啊?最近边境战况这么激烈,劫匪全都跑路了,他也是没办法。”赵婧轻声说道。
陆晓晓撇了撇嘴,眼底却藏着一丝狡黠:“婧婧,你放心,马天又不是傻子,他精着呢!我不激他,他还舍不得去啃那块硬骨头。”
“你的意思是,马天八成是去摸那伙逃兵的营地了?”杨鹰眉头一皱,“那可是二十多名正规逃兵,个个有制式装备,难度不小,我们要不要跟上去帮忙?”
“不用!”陆晓晓摆了摆手,眼神笃定,“马天的实力我清楚,他一心想走,对方就算有武师境的高手,也拦不住他,除非是主修身法的武师。鸡仔,你悄悄跟在后面接应,一旦有情况立刻发信号,我和婧婧留守营地,看好壮丁和物资!”
杨鹰点了点头,拿起拓木长弓,立刻消失在夜色之中。
漆黑的丛林里,风声呼啸,夹杂着远处战场隐约的厮杀声,危险四伏。马天的身影如同暗夜中的猎豹,在树丛间快速穿梭,目标直指那座藏着武器和格罗申的逃兵营地,一场深夜突袭,即将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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