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和僵尸有一个约会
秦钟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压低声音笑道,“今儿那位爷心情好,除了说好的五个大洋,还额外赏了我一个大洋。”
“见者有份,明天我做东请你吃一顿大餐。”
一边说着,他一边把黄包车停好,拿起挂在脖子上的白毛巾,胡乱擦着脖子上的汗泥。
李想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看着他。
一股味道随着秦钟的靠近,一股极其特殊的味道顺着夜风飘进了李想的鼻子里。
这味道很杂。
有秦钟身上浓烈的汗臭味,有深夜露水的潮湿味,有黄包车轴承的机油味。
但在这所有的味道之下,掩盖着一股虽然淡,却极其刺鼻的异味。
那是……土腥味。
不是那种路边随处可见的尘土味,也不是下雨后的泥土芬芳。
这种味道,他在古玩街那个墨香斋的孙掌柜身上闻到过,孙掌柜身上的味道很淡,且用了沉香去压。
秦钟身上的这股味道,却是新鲜的,像是刚刚从源头染上的。
那是生坑里出来的味道。
“秦师兄。”
李想突然开口,叫住了正准备去打水洗脚的秦钟。
“嗯?咋了?”秦钟停下脚步,一脸疑惑。
李想缓步走到秦钟面前,目光落在他那双沾满黄泥的千层底快靴上,又看了看他裤腿上溅射的那些泥点子。
“你这趟活儿,拉的不是去城里的路吧?”
李想的声音很平静,却让人莫名感到一阵心慌。
“嗨,别提了。”
秦钟抱怨道:“那位爷今晚也不知道发什么疯,非要去城西的乱葬岗附近转一圈,说是要去那边接个朋友。”
“你是不知道,城西那边的路烂得要命,到处都是坑,而且今晚那边雾气大得很,全是红雾,我差点没把肺跑炸了。”
“城西?”李想眼神一凝,“乱葬岗?”
“就在那附近。”秦钟拍了拍胸口,“那地方邪门得很。”
李想伸出手,在秦钟的肩膀上轻轻拍了拍,从他衣领上捻起了一点暗红色的粉末。
凑近鼻尖闻了闻。
朱砂。
而且是混合了公鸡血、黑狗血和雷击木粉末,用来封棺镇煞的特制朱砂。
“今晚拉的那位朋友,应该没说话吧?”李想问道。
“咦?神了!”
秦钟瞪大了眼睛,“你怎么知道?那位爷接的那位朋友是个怪人,全身裹在黑斗篷里,从头到尾一声不吭,浑身冰凉冰凉的,而且死沉死沉的,比两百斤的大胖子还沉!”
“我当时还想问一句是不是病了,结果那位爷让我别多嘴,只管拉车。”
秦钟一边说着,一边还心有余悸,“那家伙坐在车上,我感觉就像是拉了一块冰坨子,后背嗖嗖冒凉气。”
李想看着秦钟那毫无察觉的憨厚模样,心中暗叹。
这也就是秦钟命硬,命格镇得住。
若是换了个普通车夫,拉了这么一趟货,回来不大病一场才怪,搞不好还得丢了半条命。
“秦师兄,把鞋脱了吧。”李想指了指秦钟的脚。
“啊?这鞋我刚买没多久……”
“这鞋不能要了。”李想打断了他,“还有你这身衣服,最好现在就脱下来,扔进灶膛里烧了。”
“为什么啊?”秦钟急了,“这也太败家了!”
李想没有解释,而是蹲下身,伸出两根手指,在秦钟鞋底沾着的那块青灰色的烂泥上抹了一下。
然后,他将手指举到秦钟面前。
“闻闻。”
秦钟凑过去闻了一下,顿时眉头紧锁,捂住了鼻子。
“呕……这是什么味儿?怎么跟……跟那死耗子烂在阴沟里的味儿似的?又酸又臭!”
“这不是烂泥。”
李想站起身,从怀里掏出一块手帕擦了擦手。
“这是青膏泥,也叫防腐土。”
“这种土,只有在那种埋了至少几百年的深坑大墓里,也就是咱们常说的古墓的封土层下面才有。”
李想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晰。
“这种泥,常年浸泡在尸水和防腐的水银里,阴气极重,沾上了,就像是附骨之蛆,不仅会让你倒霉,还会慢慢侵蚀你的阳气。”
秦钟听得脸都白了,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差点没一屁股坐在地上。
“古……古墓?”他声音颤抖,“你是说……你是说我今晚拉的那个老友,是……是从坟里刨出来的?”
“是不是爬出来的我不知道,但这土绝对是从下面带上来的。”
李想看着秦钟,说出了那个江湖上令人闻之色变的行话。
“秦师兄,你今晚赚得大洋确实不少。”
“因为你拉的不是活人,也不是普通的死人。”
“你这一趟车,是帮那帮土夫子运了一趟生坑货。”
“这土腥味里夹杂的尸气,在行话里叫土沁。”
“你不仅拉了盗墓贼,你还拉了个大粽子。”
秦钟彻底傻了。
他不是行里人,只是身处乱世,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
大粽子这三个字代表着什么,再清楚不过。
那是僵尸!
是起尸的怪物!
“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
秦钟哭丧着脸,手忙脚乱,开始脱鞋脱衣服,“烧,必须烧。”
“还有……”李想看着那辆停在院子里的黄包车,“这车垫子,也得换了,上面沾的东西,比你身上还多。”
秦钟连连点头,如捣蒜一般。
李想看着手忙脚乱的秦钟,心中却在思索着另一件事。
城西乱葬岗,青膏泥,大粽子。
再加上那个神秘的雇主。
这临江县的地下,看来比地上还要热闹啊。
可是为什么非要选在绯红之夜?
按理说,盗墓贼运货最怕诈尸,绯红之夜的僵尸最为凶戾,这帮人反其道而行之,不仅不怕,反而特意挑选这个时间点。
“每个月十五……”
李想脑海中浮现出爷爷那本《安乐堂笔记》里的一段关于前朝秘闻的记载。
僵尸,妖朝之前的朝代并不存在。
这是妖朝的皇帝为了长生不死,追求肉身不朽,集合天下奇人异士弄出来的邪物。
就像之前提到过的金缕玉衣,那是神朝皇帝及诸侯王专用的丧葬殓服,本意是玉能闭气,金能不朽,表达对长生的向往。
妖朝的皇帝和贵族更进一步,他们死后,大多数都会把自己制成僵尸,葬在极阴之地,吸纳地气月华,等待新生。
“他们在……炼尸?”
一个可怕的念头在李想脑海中浮现。
这帮人选在这个时候运货,难道是为了借月华炼尸?
不过,联想到报纸上关于黑水号船长的新闻,再结合眼前的这一幕,另一种可能性似乎更大。
“莫非,又牵扯到什么神秘职业的晋升仪式?”
在这个世界,只要是神秘且解释不通的诡异行为,十有八九都可以往职业晋升仪式上面靠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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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者有份,明天我做东请你吃一顿大餐。”
一边说着,他一边把黄包车停好,拿起挂在脖子上的白毛巾,胡乱擦着脖子上的汗泥。
李想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看着他。
一股味道随着秦钟的靠近,一股极其特殊的味道顺着夜风飘进了李想的鼻子里。
这味道很杂。
有秦钟身上浓烈的汗臭味,有深夜露水的潮湿味,有黄包车轴承的机油味。
但在这所有的味道之下,掩盖着一股虽然淡,却极其刺鼻的异味。
那是……土腥味。
不是那种路边随处可见的尘土味,也不是下雨后的泥土芬芳。
这种味道,他在古玩街那个墨香斋的孙掌柜身上闻到过,孙掌柜身上的味道很淡,且用了沉香去压。
秦钟身上的这股味道,却是新鲜的,像是刚刚从源头染上的。
那是生坑里出来的味道。
“秦师兄。”
李想突然开口,叫住了正准备去打水洗脚的秦钟。
“嗯?咋了?”秦钟停下脚步,一脸疑惑。
李想缓步走到秦钟面前,目光落在他那双沾满黄泥的千层底快靴上,又看了看他裤腿上溅射的那些泥点子。
“你这趟活儿,拉的不是去城里的路吧?”
李想的声音很平静,却让人莫名感到一阵心慌。
“嗨,别提了。”
秦钟抱怨道:“那位爷今晚也不知道发什么疯,非要去城西的乱葬岗附近转一圈,说是要去那边接个朋友。”
“你是不知道,城西那边的路烂得要命,到处都是坑,而且今晚那边雾气大得很,全是红雾,我差点没把肺跑炸了。”
“城西?”李想眼神一凝,“乱葬岗?”
“就在那附近。”秦钟拍了拍胸口,“那地方邪门得很。”
李想伸出手,在秦钟的肩膀上轻轻拍了拍,从他衣领上捻起了一点暗红色的粉末。
凑近鼻尖闻了闻。
朱砂。
而且是混合了公鸡血、黑狗血和雷击木粉末,用来封棺镇煞的特制朱砂。
“今晚拉的那位朋友,应该没说话吧?”李想问道。
“咦?神了!”
秦钟瞪大了眼睛,“你怎么知道?那位爷接的那位朋友是个怪人,全身裹在黑斗篷里,从头到尾一声不吭,浑身冰凉冰凉的,而且死沉死沉的,比两百斤的大胖子还沉!”
“我当时还想问一句是不是病了,结果那位爷让我别多嘴,只管拉车。”
秦钟一边说着,一边还心有余悸,“那家伙坐在车上,我感觉就像是拉了一块冰坨子,后背嗖嗖冒凉气。”
李想看着秦钟那毫无察觉的憨厚模样,心中暗叹。
这也就是秦钟命硬,命格镇得住。
若是换了个普通车夫,拉了这么一趟货,回来不大病一场才怪,搞不好还得丢了半条命。
“秦师兄,把鞋脱了吧。”李想指了指秦钟的脚。
“啊?这鞋我刚买没多久……”
“这鞋不能要了。”李想打断了他,“还有你这身衣服,最好现在就脱下来,扔进灶膛里烧了。”
“为什么啊?”秦钟急了,“这也太败家了!”
李想没有解释,而是蹲下身,伸出两根手指,在秦钟鞋底沾着的那块青灰色的烂泥上抹了一下。
然后,他将手指举到秦钟面前。
“闻闻。”
秦钟凑过去闻了一下,顿时眉头紧锁,捂住了鼻子。
“呕……这是什么味儿?怎么跟……跟那死耗子烂在阴沟里的味儿似的?又酸又臭!”
“这不是烂泥。”
李想站起身,从怀里掏出一块手帕擦了擦手。
“这是青膏泥,也叫防腐土。”
“这种土,只有在那种埋了至少几百年的深坑大墓里,也就是咱们常说的古墓的封土层下面才有。”
李想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晰。
“这种泥,常年浸泡在尸水和防腐的水银里,阴气极重,沾上了,就像是附骨之蛆,不仅会让你倒霉,还会慢慢侵蚀你的阳气。”
秦钟听得脸都白了,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差点没一屁股坐在地上。
“古……古墓?”他声音颤抖,“你是说……你是说我今晚拉的那个老友,是……是从坟里刨出来的?”
“是不是爬出来的我不知道,但这土绝对是从下面带上来的。”
李想看着秦钟,说出了那个江湖上令人闻之色变的行话。
“秦师兄,你今晚赚得大洋确实不少。”
“因为你拉的不是活人,也不是普通的死人。”
“你这一趟车,是帮那帮土夫子运了一趟生坑货。”
“这土腥味里夹杂的尸气,在行话里叫土沁。”
“你不仅拉了盗墓贼,你还拉了个大粽子。”
秦钟彻底傻了。
他不是行里人,只是身处乱世,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
大粽子这三个字代表着什么,再清楚不过。
那是僵尸!
是起尸的怪物!
“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
秦钟哭丧着脸,手忙脚乱,开始脱鞋脱衣服,“烧,必须烧。”
“还有……”李想看着那辆停在院子里的黄包车,“这车垫子,也得换了,上面沾的东西,比你身上还多。”
秦钟连连点头,如捣蒜一般。
李想看着手忙脚乱的秦钟,心中却在思索着另一件事。
城西乱葬岗,青膏泥,大粽子。
再加上那个神秘的雇主。
这临江县的地下,看来比地上还要热闹啊。
可是为什么非要选在绯红之夜?
按理说,盗墓贼运货最怕诈尸,绯红之夜的僵尸最为凶戾,这帮人反其道而行之,不仅不怕,反而特意挑选这个时间点。
“每个月十五……”
李想脑海中浮现出爷爷那本《安乐堂笔记》里的一段关于前朝秘闻的记载。
僵尸,妖朝之前的朝代并不存在。
这是妖朝的皇帝为了长生不死,追求肉身不朽,集合天下奇人异士弄出来的邪物。
就像之前提到过的金缕玉衣,那是神朝皇帝及诸侯王专用的丧葬殓服,本意是玉能闭气,金能不朽,表达对长生的向往。
妖朝的皇帝和贵族更进一步,他们死后,大多数都会把自己制成僵尸,葬在极阴之地,吸纳地气月华,等待新生。
“他们在……炼尸?”
一个可怕的念头在李想脑海中浮现。
这帮人选在这个时候运货,难道是为了借月华炼尸?
不过,联想到报纸上关于黑水号船长的新闻,再结合眼前的这一幕,另一种可能性似乎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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