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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夹喇嘛

    在盗墓这个行当里,女性的占比极低,低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

    而在这为数不多的女性中,能够在倒斗这行当里闯出些许名堂的,更是凤毛麟角。

    听赫爷这么一说,我当下就诧异极了,兴趣也一下子被勾了起来,赶忙追问道:“这女的有啥外号啊?”

    说话间,我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浮现出那张冷若冰霜的面庞。

    “冰姐。”

    赫爷斜睨了我一眼,悠悠地吐出一口烟雾,随后给出了答案。

    说完,他的目光又投向了那台路虎,眼神里满是欣赏。

    能让赫爷瞧得上眼的女人,在倒斗这行那向来都是少之又少的,更何况这个冰姐还如此年轻,目测这女的和我相差不了几岁。

    “冰姐”这个称呼,着实贴切得很。

    常言说得好,“字如其人”,其实人就跟字一样,这称呼跟她本人那仿佛严寒般冷峻的面容,简直是绝配。

    我长年都埋头于学校的学业,这事儿啊,都得怪我老爹。自我呱呱坠地以来,他就一门心思地不让我参和倒斗掘坟这一行当。我和赫爷相比,简直有着天壤之别,赫爷从小就是刺头,是家族元老重点培养起来的。所以,对于倒斗这行里的人物,我是知之极少。

    我正打算从赫爷嘴里多打听一些消息呢,就在这时,一个身着黑色衬衫的男子,迈着大步径直朝我们走了过来。

    男子走到赫爷跟前,本能的上下仔细地打量了我一番,接着毕恭毕敬地说道:“赫爷,所有装备都已经仔仔细细地检查过了,一点问题都没有,随时都能出发。”

    这男子身材极为魁梧,身上的肌肉线条清晰可见,我估摸着他花在健身上的时间,恐怕比睡觉的时间还要多。其脸上那道两厘米长的刀疤特别醒目,一下子就吸引了我的目光。不过,这男子浑身散发着男子汉的刚毅之气,那道刀疤不但没有影响他的颜值,反而给他增添了几分冷峻与潇洒的味道。

    这时候,赫爷应了一声,伸手抖了抖烟包,抽出一支烟递给那男子,还随意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扭头对我说道:“小子,给你介绍一下,这是牙子,咱们老鹿家的得力干将。”

    那牙子反应极为机灵,赫爷刚介绍完,他就立刻热情地伸出手来,客客气气地跟我握手:“小爷你好,我就是个粗人,往后要是有什么差遣,您尽管开口就是。”

    因为赫爷在道上那可是响当当的人物,行事手段狠辣,多年来在道上留下了数不清的传奇经历,大家都清楚鹿家赫爷可不是好惹的主儿。正因如此,出于对鹿家赫爷的敬重,道上的人都很有礼貌地称呼我为鹿家小爷。

    我赶忙双手紧紧握住牙子的手,回应道:“你好!你好!”

    说完之后,我却一下子语塞了,不知道该接着说些什么才好。

    牙子虽然我是今天才第一次见面,但是这人的名字我可经常从鹿家伙计们的闲聊里听到。牙子在上海待的时间极少,所以我之前一直都没机会见到他。他应该是赫爷的心腹,负责前期下斗的关键事务,脸上的那道刀疤,就是他实力的有力证明。

    牙子既然身为赫爷的心腹,那肯定对鹿家的事儿有所耳闻,想必也听说过我。

    果然不出我所料,等我话音刚落,他就赶忙摸出一支烟递给我,脸上堆满了笑容说道:“小爷,早就听赫爷提起过你,往日一直没机会见到你,今天终于见到了,往后你要是有什么需求,尽管吩咐,千万别跟我客气。”说完,他还憨厚地笑了笑,那笑容一点儿都不做作,尽显男子汉的独特魅力。

    牙子虽然长得马大三粗,但话说起来让人听得十分舒服,我接过他递来的烟,也回以一个虔诚的笑容,心里暗自想着:放心吧,我肯定不会跟你客气的。

    随后,我又跟他闲聊了一会儿,说的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琐事,不过气氛倒也十分融洽。过了好一会儿,只听赫爷一声令下,众人便纷纷登上路虎车。

    发动机的轰鸣声随即响起,一台台路虎保持着两百米左右的车距,排成了一条略显松散的车队往前行驶,朝着目的地缓缓进发。

    牙子说倒斗这事儿可不能太招摇,为了避免引来交警查车,确保行程安全,保持一定的车距是非常有必要的。

    十台路虎可都是四驱车,动力十分强劲,是越野的绝佳选择。其中五台用来载人,另外五台则装载着倒斗专用的装备和食物。

    我还是回到了原来那台路虎车里,同车的都是平日里我熟悉的上海这边的鹿家伙计,他们跟牙子一样,都称呼我为小爷,与他们同一车感觉就像去旅游一样,但我知道,倒斗绝对都是旅游这么惬意。

    一路上,这些伙计们天南海北地高谈阔论,完全把黑夜本该休息的事儿抛到了九霄云外。而我憧憬斗下世界兴奋的心情一点儿都没有减退,可副驾驶上的冰姐却始终面无表情,她不苟言笑,惜字如金的一句话也不说,就当我们后排的这些人不存在一样。

    我们在车里一边抽着烟,一边玩着斗地主,时而大声欢笑,时而愤怒吼叫,可副驾驶上的冰姐对此竟然一点儿异议都没有。

    我心里忍不住琢磨:这娘们儿难道是个哑巴或者聋子不成?

    我们这一队总共十个人,都是鹿家的伙计,从上海集结完毕后就出发。据赫爷说,侯家的人会在一个约定的地方碰面,而具体的地点,冰姐会带着我们去,她就是此次侯家人的领队。

    为了避开一些交通摄像头的注意,路虎车队特意绕了些路,在长途跋涉了三天左右,我们的队伍来到了一处荒芜至极的地方,这地方真可谓是穷乡僻壤。

    下车后,我就看到三米开外的地方矗立着一块石碑,我走上前去仔细一看,石碑上刻着“石村”两个用朱砂写的大字,那字迹虽然历经了岁月的洗礼,却尽显沧桑之感。

    我心中不禁暗自诧异,这么荒凉的地方,竟然还存在着一个村庄,忍不住感叹人类的活动范围真是广泛。

    在村碑周边的一片杂草丛中,大约有十来个人正站在那里交谈着,这里属于穷乡,看他们身上那整齐划一的登山服,猜的不错的话,他们便是侯家的伙计。

    这个地方应该就是约定的碰头地点了,鹿家与侯家这次夹喇嘛,放在平常的时候,其实盗墓家族之间是为数不多的,然而,每一次家族之间进行夹喇嘛的话,又会预示着某个惊人的古墓被觊觎。

    他们早就听到了车声,注意到我们的到来,便径直朝我们走了过来,跟我们寒暄了一番。果然是侯家人,都是干倒斗这一行的,一见面就开始谈论起倒斗的事儿,倒也没什么新鲜的内容。侯家这次同行的也有十个人,其中有一位老头,看起来大概五六十岁的样子,面色阴沉,高深莫测的也不爱说话,总是背着手独自抽着大烟,我就坐在路虎车上发起呆来。

    冰姐此时独自倚靠在一台比较远的路虎车上,在四十五度角仰望着天空,也不知道看什么,这女人和我们保持着距离,不太愿意跟人交流,一路上几乎就没说过什么话。

    她身着黑色的兜帽衫,原本及腰的长发如今扎成了丸子头,戴上兜帽后,在微风中显得既神秘又潇洒,超凡脱俗,乍一看过去,还真有几分女侠的风范。

    我心中十分纳闷,像她这样容貌出众的女人,放在人群集市里也是引人注目的类型,压根不需要干倒斗这损阴德的行当,说白了可以凭颜值混饭吃,为什么偏偏要选择这行当呢?

    难道真是人各有志?

    这时,侯家伙计中有两人径直朝我与赫爷这边走来。

    走在前面的是个肥头大耳的胖子,圆滚滚的肚皮把黑色的登山服撑得紧绷绷的,随着步伐微微颤动。

    这胖子腆着肚子,用粗短的手指戳了戳身旁那位皮肤黝黑得像老树皮的男子,扯着嗓子说道:“赫爷,这哥们便是咱们这次请的本地向导。”

    介绍完毕,这胖子竟腆着脸硬是要了我大哥两根中华烟,小心翼翼地叼在嘴里,美滋滋地吸了一口才心满意足地晃着身子离开,临走时还不忘回头瞥一眼我们手里的装备。

    待我回过神来,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这位向导的黑炭般汉子身上。

    他身材精瘦,但裸露在外的手臂上虬结的肌肉线条分明,一看就是常年从事重体力活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边缘已经泛黄的塑料框眼镜,镜片后的小眼睛却透着精明,身上套着件洗得发灰的粗布衫,膝盖处还打着两个不甚协调的补丁,想必是石村的本地人无疑。

    我凑近几步,竖起耳朵听着他们的交谈。

    黑炭向导与赫爷握了握手,粗糙的大手带着常年劳作留下的茧子。他自我介绍道:“叫我黑土就好!”

    他咧嘴一笑,露出一排发黄的牙齿:“各位老板们要进村子后面那片原始森林,要是没本地人带着路,就跟瞎子摸黑似的,危险着呢。”

    我正打量着这个自称黑土的汉子,忽然注意到有团毛茸茸的黄色小东西从他挽起的衣袖里探出头来。眯眼细看,竟是一只体型硕大的黄鼠狼!那小东西油光水滑的皮毛在阳光下泛着金黄色的光泽,三角形的耳朵警觉地转动着,琥珀色的眼睛滴溜溜地转,正饶有兴趣地打量着我们这群陌生人。

    我眉头不自觉地皱了起来,心里想:这乡下人居然把黄鼠狼当宠物养?这玩意儿可不是什么好东西,浑身骚味不说,听说乡下人都说这东西邪性得很。

    赫爷显然也注意到了这个不速之客,斜睨了黑土一眼,似笑非笑地问道:“黑土兄弟,怎么还养起黄大仙来了?这可不是什么吉利玩意儿啊。”

    黑土的笑容僵了一瞬,眼神闪烁不定,干笑两声解释道:“这东西灵性的很,常年在这穷山恶水里跑,有它在身边,省心不少。”

    他说话的时候,那只黄鼠狼突然竖起尾巴,警惕地朝赫爷的方向龇了龇牙,又迅速缩回黑土袖子里。

    赫爷只是轻轻点头,没有继续追问。

    我知道,在倒斗这行当里,找个靠谱的本地向导至关重要,赫爷以前就常对我说,入乡随俗是第一要义,一个熟悉地形的向导能保命。他曾经提过,前些年有几伙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仗着有点本事又怕被人举报,更觉得请向导是在浪费钱,结果擅自进山,最后五个人里头四个在森山老林迷路活活饿死在老林子里,剩下那个也是命大,被上山砍柴的山民发现时都快咽气了,这才捡回条命。

    想到这里,我看见赫爷从兜里掏出烟盒,抽出一支递给黑土,脸上堆着客气的笑容:“事不宜迟,咱们这就进村吧。”他抬手指了指身后黑压压的一行人,“瞧瞧,天一黑下来,这村里的路应该不好走。”

    黑土闻言,不知为何,身体明显僵了一下。

    就在这时,那只黄鼠狼又从袖管里探出脑袋,不知为何突然仰起头,金黄色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天空,浑然不怕人。

    黑土似乎被这黄鼠狼突如其来的举动弄得有些措手不及,顿了顿才缓缓开口:“那就抓紧时间吧。”

    他说话时,我分明看到他嘴角牵强的笑容下,闪过一丝难以察觉的无奈。

    我暗自纳闷,这反应着实蹊跷。

    不过话说回来,我们的路虎车到这里就算是到头了。

    眼前这个穷乡僻壤的地方,村道窄得只够一人通过,两旁杂草丛生,地面坑坑洼洼的,两米多长的路虎根本施展不开,我们只能背着装备徒步前进。于是,一行人有的背起鼓鼓囊囊的背包,有的扛着专业的装备工具,有的拎着各种补给,在黑土的带领下,浩浩荡荡地朝着石村的方向开拔。

    行进途中,我越看黑土越觉得不对劲。

    一个土生土长的乡下人,突然看见二十多号人浩浩荡荡地要进村子里面的原始林,还带着那么多稀奇古怪的装备,说是拍记录片也就罢了,偏生个个神情严肃,装备精良得不像话,换做是谁都会起疑心。

    可这黑土却像个木头人似的,从头到尾连眼皮都没多眨一下,脸上的表情平静得就像每天都能见到这种场面,实在反常得很。

    大约走了半小时,我们便徒步来到一个岔路口。

    黑土站定脚步,指着其中左边一条被杂草半掩的小径说:“从这儿进村最近。”

    说完做了个手势让大家原地休息,自己却转身朝左边的岔路走了进去,临走时丢下一句十分钟就回来,然后就大步流星地消失在左路深处,留下我们一群人面面相觑。

    众人只好席地而坐,我趁机向赫爷打听现在的位置。

    赫爷脸上闪过一丝不耐烦,显然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但被我问得没法,只得没好气地吐出两个字:“秦岭。”

    秦岭?

    我差点跳起来。

    秦岭在陕西,骊山也在陕西,那可是秦始皇陵的所在地,兵马俑和两汉时期的诸多皇陵都集中在这地儿。我清楚地记得,因为盗墓活动猖獗,政府在陕西的打击力度是最大的。就我们队伍这阵仗,要是被人举报了,到时候被逮住,怕是难逃个枪毙的下场!

    我正想开口数落赫爷的鲁莽,忽然感觉身旁的灌木丛沙沙作响。

    抬头一看,只见黑土像幽灵似的从左边那条路上慢慢走出来。

    此时不知为何的他脸色阴沉得可怕,站在路口一动不动,眼神诡异地盯着右边的道路,嘴唇紧抿成一条线,整个人不知为何散发着一种说不出的压抑感。

    他身上那只黄鼠狼再次从他袖子里钻出来,此时蹲坐在他肩膀上,同样警惕地注视着,只不过黄鼠狼是盯着左路看,金黄色的眼睛在暮色中闪烁着诡异的光芒。

    就在这时,不苟言笑又惜字如金的冰姐踩着沉稳的步子径直朝我走来。

    她身形挺拔,黑色兜帽被走廊穿堂风轻轻掀起又落,我忍不住屏住了呼吸,脑子里顿时炸开无数念头,她大步流星往我这边走,该不会是对我有点意思?

    可惜现实像盆冷水当头浇下,瞬间浇灭了我那些不着边际的胡思乱想。

    冰姐走到距我不过两步的位置时,视线确实扫过我所在的方向,可那目光就像穿过一团透明雾气一般,仅仅在我身上停留了半秒便毫无停留地移开,重新落回前方。

    她微微偏了偏头,下巴线条绷得更紧了些,整个人像是套着一层无形的盔甲,连发梢垂落的弧度都透着股生人勿近的冷硬。

    “左路内应该有东西。”她突然开金口,声音清冽得像山涧刚融化的雪水,每个字都咬得极清晰,却又带着淡漠。

    她这话是对着赫爷说的,目光甚至没往我这边再偏一寸。

    然而,我听着这没头没尾的一句,心脏突然猛地一缩。

    心想,什么东西?左路内能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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