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章 北平的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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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澈靠在宽大的椅背上,闭目养神。
他的脑海中,依旧在推演着未来几十年的帝国蓝图。
铁路网的铺设,美洲新总督的人选,海军的扩编,对欧洲各国的分化与拉拢……
一桩桩,一件件,都关系着这个新生帝国的未来走向。
身为帝国的掌舵者,他必须时刻保持清醒与理性,计算着每一步的得失。
不过当内侍官李福全轻手轻脚地捧着一个包裹走进来时。
那台精密机器的运转,似乎被按下了暂停键。
“王爷!”
李福全的声音压得极低,生怕惊扰了主人的思绪。
“北平王府的家书,刚由最快的信风级快船送抵港口,驿站不敢耽搁,加急送进宫里来了。”
“北平的家书?”
江澈猛地睁开双眼,那双一向锐利如鹰隼的眸子里,瞬间被一种罕见的柔和的情绪所填满。
他几乎是有些急切地站起身,亲自从李福全手中接过了那个包裹。
包裹不大,用油布和蜡纸封得严严实实,显然是为了应对海上漫长的风浪。
即便如此,江澈似乎依旧能从中嗅到一丝来自旧大陆的,混杂着北平城内槐花与草原青草的熟悉气息。
他挥退了李福全,独自一人回到书案前,小心翼翼地拆开包裹。
里面是两封厚厚的信,还有一些用锦帕包着的小物件。
江澈先拿起了其中一封,信封上的字迹娟秀婉约,是他再熟悉不过的,柳雪柔的笔迹。
他抽出信纸,缓缓展开。
一股淡淡的墨香混合着女子闺房特有的馨香,扑面而来。
“夫君,见字如面,一切安好,勿念。”
熟悉的开场白,让江澈的嘴角不自觉地微微上扬。
他仿佛能看到,在燕王府那点着烛火的书房里。
雪柔身穿一袭素雅的罗裙,青丝挽髻,正蹙着秀眉,一笔一划地写下对他的思念。
信的内容,没有半句惊天动地的大事。
全是北平王府里,那些温暖而琐碎的日常。
“……秋意渐浓,庭院中的那几株金桂开得正好,香气袭人。”
“妾身想着夫君素爱桂花之清雅,便采了些许,制成了桂花糕与桂花蜜,只可惜路途遥远,无法送到夫君面前,只能让源儿代为品尝了。”
“……说起源儿,这孩子近来又长高了不少,去年为他做的新衣,今年穿着已经有些短了。他每日处理政务,愈发有章法,也愈发沉稳,颇有几分夫君当年的风范。”
“只是偶尔,他会学着您的样子,背着手,皱着眉,在书房里踱步,想要显得老成一些。那小大人的模样,常常逗得府里的下人想笑又不敢笑,煞是有趣……”
读到这里,江澈的脸上,终于忍不住露出了一丝笑意。
他能想象出那个画面。
自己的儿子,那个被自己寄予厚望的青年,正努力地模仿着自己,想要扛起肩上的重担。
这份笨拙的努力,在他这个父亲看来,是如此的可爱。
柳雪柔的信,继续向下写着。
“……于青送来了几只新培育出的雪山飞狐,皮毛纯白无瑕,极为罕见。妾身想着新大陆那边或许冬日严寒,便亲手为夫君缝制了一件狐裘围领,一同寄去。夫君处理政务虽要紧,也定要保重身体,切莫受了风寒。”
“……前几日,阿古兰妹妹从草原回来,带了一头活鹿,说是要给源儿补身子。她如今在草原上威望极高,那些桀骜不驯的部落首领,在她面前都如同温顺的绵羊。她还时常与源儿讨论草原的商路与规划,两人一文一武,一南一北,配合得倒是极为默契。夫君有知,当可安心。”
看到这里,江澈的目光愈发柔和。
雪柔的字里行间,不仅没有丝毫对阿古兰的醋意,反而充满了欣赏与认同。
这份胸襟与智慧,才是真正母仪天下的气度。
信的最后,是短短的一行字。
“北平一切安好,只盼夫君早日功成,妾身与源儿,日夜盼君归。”
没有华丽的辞藻,却有着千钧的重量,轻轻地,落在了江澈的心头最柔软的地方。
他将柳雪柔的信纸,小心翼翼地折好,放回信封。然后,拿起了另一封。
这封信的信纸,是更为粗粝的羊皮纸,上面的字迹,龙飞凤舞,带着一股扑面而来的英气与豪迈。正是阿古兰的风格。
“江澈!你这家伙,在新大陆那边称王称霸,是不是已经把我们给忘了?!”
第一句话,就让江澈哑然失笑。
这泼辣的语气,除了那个草原上的明珠,还能有谁?
“我跟你说,你交代的那些什么草原商会的政策,简直比长生天的神谕还管用!那些以前眼睛长在头顶上的部落王公,现在天天派人赶着牛羊,到我们的商站门口排队!”
“你知道吗?察哈尔部的那个老顽固,上个月还叫嚣着绝不与南人通商,结果这个月,他部落里的女人孩子,为了抢购一口铁锅,差点把我们商站的门给挤破了!他自己更是偷偷派亲信,用三千匹战马,换了一百箱茶叶和五十箱烈酒!哈哈哈哈,真是笑死我了!”
“现在草原上流传着一句话:宁可三日不吃肉,不可一日无砖茶。那些牧民,只要能换到你们的商品,干活的劲头比谁都足!江源那小子,按照你的法子,又在推广什么牧草改良和牲畜防疫,我看用不了几年,这片草原,就真的要人人都把你当神仙来供着了!”
阿古兰的信,就像她本人一样,充满了鲜活的生命力。
字里行间,都是成功的喜悦和对未来的勃勃生机。
这让刚刚还在处理全球战略的江澈,感受到了一种别样的,充满了泥土芬芳的成就感。
“对了,还有一件大事要告诉你!上个月,我去了一趟极北的雪山,就是你说过的那片西伯利亚。那地方可真冷啊,风跟刀子似的。我在那里,发现了一群白色野马,神骏极了!尤其是头马,通体雪白,没有一根杂毛,跑起来像一道闪电!我带着十个最勇猛的巴图鲁,追了它三天三夜,才终于把它给驯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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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网的铺设,美洲新总督的人选,海军的扩编,对欧洲各国的分化与拉拢……
一桩桩,一件件,都关系着这个新生帝国的未来走向。
身为帝国的掌舵者,他必须时刻保持清醒与理性,计算着每一步的得失。
不过当内侍官李福全轻手轻脚地捧着一个包裹走进来时。
那台精密机器的运转,似乎被按下了暂停键。
“王爷!”
李福全的声音压得极低,生怕惊扰了主人的思绪。
“北平王府的家书,刚由最快的信风级快船送抵港口,驿站不敢耽搁,加急送进宫里来了。”
“北平的家书?”
江澈猛地睁开双眼,那双一向锐利如鹰隼的眸子里,瞬间被一种罕见的柔和的情绪所填满。
他几乎是有些急切地站起身,亲自从李福全手中接过了那个包裹。
包裹不大,用油布和蜡纸封得严严实实,显然是为了应对海上漫长的风浪。
即便如此,江澈似乎依旧能从中嗅到一丝来自旧大陆的,混杂着北平城内槐花与草原青草的熟悉气息。
他挥退了李福全,独自一人回到书案前,小心翼翼地拆开包裹。
里面是两封厚厚的信,还有一些用锦帕包着的小物件。
江澈先拿起了其中一封,信封上的字迹娟秀婉约,是他再熟悉不过的,柳雪柔的笔迹。
他抽出信纸,缓缓展开。
一股淡淡的墨香混合着女子闺房特有的馨香,扑面而来。
“夫君,见字如面,一切安好,勿念。”
熟悉的开场白,让江澈的嘴角不自觉地微微上扬。
他仿佛能看到,在燕王府那点着烛火的书房里。
雪柔身穿一袭素雅的罗裙,青丝挽髻,正蹙着秀眉,一笔一划地写下对他的思念。
信的内容,没有半句惊天动地的大事。
全是北平王府里,那些温暖而琐碎的日常。
“……秋意渐浓,庭院中的那几株金桂开得正好,香气袭人。”
“妾身想着夫君素爱桂花之清雅,便采了些许,制成了桂花糕与桂花蜜,只可惜路途遥远,无法送到夫君面前,只能让源儿代为品尝了。”
“……说起源儿,这孩子近来又长高了不少,去年为他做的新衣,今年穿着已经有些短了。他每日处理政务,愈发有章法,也愈发沉稳,颇有几分夫君当年的风范。”
“只是偶尔,他会学着您的样子,背着手,皱着眉,在书房里踱步,想要显得老成一些。那小大人的模样,常常逗得府里的下人想笑又不敢笑,煞是有趣……”
读到这里,江澈的脸上,终于忍不住露出了一丝笑意。
他能想象出那个画面。
自己的儿子,那个被自己寄予厚望的青年,正努力地模仿着自己,想要扛起肩上的重担。
这份笨拙的努力,在他这个父亲看来,是如此的可爱。
柳雪柔的信,继续向下写着。
“……于青送来了几只新培育出的雪山飞狐,皮毛纯白无瑕,极为罕见。妾身想着新大陆那边或许冬日严寒,便亲手为夫君缝制了一件狐裘围领,一同寄去。夫君处理政务虽要紧,也定要保重身体,切莫受了风寒。”
“……前几日,阿古兰妹妹从草原回来,带了一头活鹿,说是要给源儿补身子。她如今在草原上威望极高,那些桀骜不驯的部落首领,在她面前都如同温顺的绵羊。她还时常与源儿讨论草原的商路与规划,两人一文一武,一南一北,配合得倒是极为默契。夫君有知,当可安心。”
看到这里,江澈的目光愈发柔和。
雪柔的字里行间,不仅没有丝毫对阿古兰的醋意,反而充满了欣赏与认同。
这份胸襟与智慧,才是真正母仪天下的气度。
信的最后,是短短的一行字。
“北平一切安好,只盼夫君早日功成,妾身与源儿,日夜盼君归。”
没有华丽的辞藻,却有着千钧的重量,轻轻地,落在了江澈的心头最柔软的地方。
他将柳雪柔的信纸,小心翼翼地折好,放回信封。然后,拿起了另一封。
这封信的信纸,是更为粗粝的羊皮纸,上面的字迹,龙飞凤舞,带着一股扑面而来的英气与豪迈。正是阿古兰的风格。
“江澈!你这家伙,在新大陆那边称王称霸,是不是已经把我们给忘了?!”
第一句话,就让江澈哑然失笑。
这泼辣的语气,除了那个草原上的明珠,还能有谁?
“我跟你说,你交代的那些什么草原商会的政策,简直比长生天的神谕还管用!那些以前眼睛长在头顶上的部落王公,现在天天派人赶着牛羊,到我们的商站门口排队!”
“你知道吗?察哈尔部的那个老顽固,上个月还叫嚣着绝不与南人通商,结果这个月,他部落里的女人孩子,为了抢购一口铁锅,差点把我们商站的门给挤破了!他自己更是偷偷派亲信,用三千匹战马,换了一百箱茶叶和五十箱烈酒!哈哈哈哈,真是笑死我了!”
“现在草原上流传着一句话:宁可三日不吃肉,不可一日无砖茶。那些牧民,只要能换到你们的商品,干活的劲头比谁都足!江源那小子,按照你的法子,又在推广什么牧草改良和牲畜防疫,我看用不了几年,这片草原,就真的要人人都把你当神仙来供着了!”
阿古兰的信,就像她本人一样,充满了鲜活的生命力。
字里行间,都是成功的喜悦和对未来的勃勃生机。
这让刚刚还在处理全球战略的江澈,感受到了一种别样的,充满了泥土芬芳的成就感。
“对了,还有一件大事要告诉你!上个月,我去了一趟极北的雪山,就是你说过的那片西伯利亚。那地方可真冷啊,风跟刀子似的。我在那里,发现了一群白色野马,神骏极了!尤其是头马,通体雪白,没有一根杂毛,跑起来像一道闪电!我带着十个最勇猛的巴图鲁,追了它三天三夜,才终于把它给驯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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